日前,“吉林村民搭浮桥收费被判刑”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据央视网报道,吉林省一村民黄德义未经审批,在村边一条河上修建了一座长7.5米、宽1.5米的浮桥,总共投入超过13万元。为收回成本,他让过桥村民、路人自愿交费,被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其拆桥。
(资料图)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2019年12月31日作出(2019)吉0881刑初170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黄德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其余17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均宣告缓刑。
判决书显示,作出(2019)吉0881刑初170号刑事判决书的审判长为“孙利”(来源:受访者供图)
去年被免职,但仍在法院工作
据澎湃新闻报道,判决黄德义及其余17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的主审法官孙利已被免去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洮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显示,2022年6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洪友主持召开洮南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洮南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光宇,市检察院、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市人大各委办同志列席会议。会议进行人事任免,免去孙利同志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该案主审法官孙利被免职(来源:洮南发布微信公众号)
洮南市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网于2020年11月3日公布的《洮南市人民法院审判团队组成人员名单》显示,该院只有一名审判人员叫“孙利”,其职务为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
《洮南市人民法院审判团队组成人员名单》显示,该院只有一名审判人员叫“孙利”(来源:洮南市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网)
曾审理90后女子涉“恶势力头目”案,被举报冒名考大学
据红星新闻报道,2019年3月25日,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1994年出生的失聪残疾女子丁茜有期徒刑7年。2019年4月29日吉林省白城市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丁茜的父亲丁永恒不断申诉,先后被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白城市检察院驳回申诉。今年2023年4月初,丁永恒及丁茜的申诉代理律师杨旋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5月17日,吉林省高院召开案件问询会,听取了丁永恒及律师的代理意见。
丁茜一案的判决书截图 (来源:受访者供图 )
与此同时,丁永恒实名举报该案一审法官孙利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学、参加工作。2022年7月11日,洮南市纪委回复了丁永恒表示,孙利真实姓名曹国军,冒用孙利的姓名参加高考上大学的问题查证属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对此丁永恒表示不服,他认为,孙利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却仅处以党内严重警告,“他的判决有问题,还是个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假法官,结果仅仅革去审判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我不服。”
丁永恒在网络上实名举报孙利冒名上大学。(来源:微博截图)
“违法者司法”引争议,“浮桥案”依然“浮”在半空
此前,据红星新闻报道,孙利在接受采访时称:“因为丁茜的案子我是审判长,所以丁永恒一直举报我,但是这个案子是扫黑除恶的案子,需要层层把关层层汇报的,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定的,我只能说这些。我高考确实改名了,但是那是我自己考的。因为他的举报,纪委还给了我处分,目前我没有职务了,就是在法院上班的普通工作人员。”
但很多网友质疑,一个人通过违法手段在高考中获得便利,其个人的诚信和正直都会受到质疑,这样的人还适合从事法律工作吗?也有网友表示,两起案件都由这名法官主审,都是判的寻衅滋事罪,都引发了舆论争议,难道都是巧合?
目前,关于丁茜一案,吉林省高院于2023年5月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案件正在办理中,不方便接受采访。”
而关于“浮桥案”,2023年7月8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关于黄德义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黄德义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后,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同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极目新闻综合澎湃新闻、红星新闻、华商报大风新闻、央广网)
(来源:极目新闻)